設計概念圖
設計概念圖經電腦編輯修飾處理,僅作顯示發展項目大概外觀或發展項目相關部分之用,並非顯示發展項目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發展項目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發展項目建築物之外牆之冷氣機、喉管、導管、格柵及屋頂上的天線、發電機排氣管、避雷桿及吊船系統等及地面上的排水渠、井蓋、排水口及其他機電設施等均無顯示或經簡化處理。相關設計概念圖並不反映發展項目實際外觀、景觀及周邊環境,亦非說明發展項目最後完成之面貌。相關設計概念圖中所示之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任何其他部分所有裝置、裝修物料、設備、設施、燈飾、傢具、陳設、擺設、植物、園景及相類似者均純屬畫家之想像,僅供參考,未必會於發展項目內提供,亦未必可能在發展項目內設置或放置,亦未必反映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其相關部分實際狀況。發展項目不同住宅物業之邊界以公契及交易文件作準。相關設計概念圖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賣方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及查詢相關公眾可獲取的資料,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設計概念圖經電腦編輯修飾處理,僅作顯示發展項目大概外觀或發展項目相關部分之用,並非顯示發展項目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發展項目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發展項目建築物之外牆之冷氣機、喉管、導管、格柵及屋頂上的天線、發電機排氣管、避雷桿及吊船系統等及地面上的排水渠、井蓋、排水口及其他機電設施等均無顯示或經簡化處理。相關設計概念圖並不反映發展項目實際外觀、景觀及周邊環境,亦非說明發展項目最後完成之面貌。相關設計概念圖中所示之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任何其他部分所有裝置、裝修物料、設備、設施、燈飾、傢具、陳設、擺設、植物、園景及相類似者均純屬畫家之想像,僅供參考,未必會於發展項目內提供,亦未必可能在發展項目內設置或放置,亦未必反映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其相關部分實際狀況。發展項目不同住宅物業之邊界以公契及交易文件作準。相關設計概念圖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賣方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及查詢相關公眾可獲取的資料,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設計概念圖經電腦編輯修飾處理,僅作顯示發展項目大概外觀或發展項目相關部分之用,並非顯示發展項目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發展項目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發展項目建築物之外牆之冷氣機、喉管、導管、格柵及屋頂上的天線、發電機排氣管、避雷桿及吊船系統等及地面上的排水渠、井蓋、排水口及其他機電設施等均無顯示或經簡化處理。相關設計概念圖並不反映發展項目實際外觀、景觀及周邊環境,亦非說明發展項目最後完成之面貌。相關設計概念圖中所示之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任何其他部分所有裝置、裝修物料、設備、設施、燈飾、傢具、陳設、擺設、植物、園景及相類似者均純屬畫家之想像,僅供參考,未必會於發展項目內提供,亦未必可能在發展項目內設置或放置,亦未必反映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其相關部分實際狀況。發展項目不同住宅物業之邊界以公契及交易文件作準。相關設計概念圖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賣方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及查詢相關公眾可獲取的資料,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設計概念圖經電腦編輯修飾處理,僅作顯示發展項目大概外觀或發展項目相關部分之用,並非顯示發展項目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發展項目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發展項目建築物之外牆之冷氣機、喉管、導管、格柵及屋頂上的天線、發電機排氣管、避雷桿及吊船系統等及地面上的排水渠、井蓋、排水口及其他機電設施等均無顯示或經簡化處理。相關設計概念圖並不反映發展項目實際外觀、景觀及周邊環境,亦非說明發展項目最後完成之面貌。相關設計概念圖中所示之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任何其他部分所有裝置、裝修物料、設備、設施、燈飾、傢具、陳設、擺設、植物、園景及相類似者均純屬畫家之想像,僅供參考,未必會於發展項目內提供,亦未必可能在發展項目內設置或放置,亦未必反映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其相關部分實際狀況。發展項目不同住宅物業之邊界以公契及交易文件作準。相關設計概念圖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賣方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及查詢相關公眾可獲取的資料,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設計概念圖經電腦編輯修飾處理,僅作顯示發展項目大概外觀或發展項目相關部分之用,並非顯示發展項目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發展項目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發展項目建築物之外牆之冷氣機、喉管、導管、格柵及屋頂上的天線、發電機排氣管、避雷桿及吊船系統等及地面上的排水渠、井蓋、排水口及其他機電設施等均無顯示或經簡化處理。相關設計概念圖並不反映發展項目實際外觀、景觀及周邊環境,亦非說明發展項目最後完成之面貌。相關設計概念圖中所示之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任何其他部分所有裝置、裝修物料、設備、設施、燈飾、傢具、陳設、擺設、植物、園景及相類似者均純屬畫家之想像,僅供參考,未必會於發展項目內提供,亦未必可能在發展項目內設置或放置,亦未必反映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其相關部分實際狀況。發展項目不同住宅物業之邊界以公契及交易文件作準。相關設計概念圖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賣方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及查詢相關公眾可獲取的資料,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Let’s Party 饗.樂
上述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於批准圖則之名稱如下:Let’s Party 饗.樂 = FUNCTION ROOM
設計概念圖經電腦編輯修飾處理,並非說明發展項目相關部分最後完成之面貌。相關設計概念圖中所示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任何其他部分所有裝置、裝修物料、設備、設施、燈飾、家具、陳設、擺設、植物、園景及相類似者均純屬畫家之想像,僅供參考,未必會於發展項目內提供,亦未必反映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其相關部分實際狀況。設計概念圖並非顯示發展項目任何部分之景觀或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相關設計概念圖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 述、承諾或保證。
註:
a) 賣方保留權利不時改動建築圖則及其他圖則,發展項目設計以有關政府部門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準。 b) 賣方保留權利更改及/或以其他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代替本廣告/宣傳資料內所述的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 c) 住客會所及康樂設施名稱待定,所有名稱未必與會所日後啟用時的設施名稱相同。住客會所及康樂設施於入伙時未必能即時啟用。部分設施及/或服務的使用或操作可能不時更改並受制於政府有關部門發出之同意書或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法則、批地文件、公契條款、會所使用守則及現場環境狀況。賣方保留權利增減住客會所、康樂設施及其他設施及修改其設計及用途,並恕不另行通知。有關住客會所及康樂設施之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賣方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 d) 住客會所並不會提供任何餐飲服務及含酒精飲品。 e ) 住客會所及康樂設施可能需要收費。
Let’s Work Out 型.動
上述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於批准圖則之名稱如下:Let’s Work Out 型.動 = GYM
設計概念圖經電腦編輯修飾處理,並非說明發展項目相關部分最後完成之面貌。相關設計概念圖中所示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任何其他部分所有裝置、裝修物料、設備、設施、燈飾、家具、陳設、擺設、植物、園景及相類似者均純屬畫家之想像,僅供參考,未必會於發展項目內提供,亦未必反映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其相關部分實際狀況。設計概念圖並非顯示發展項目任何部分之景觀或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相關設計概念圖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 述、承諾或保證。
註:
a) 賣方保留權利不時改動建築圖則及其他圖則,發展項目設計以有關政府部門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準。 b) 賣方保留權利更改及/或以其他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代替本廣告/宣傳資料內所述的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 c) 住客會所及康樂設施名稱待定,所有名稱未必與會所日後啟用時的設施名稱相同。住客會所及康樂設施於入伙時未必能即時啟用。部分設施及/或服務的使用或操作可能不時更改並受制於政府有關部門發出之同意書或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法則、批地文件、公契條款、會所使用守則及現場環境狀況。賣方保留權利增減住客會所、康樂設施及其他設施及修改其設計及用途,並恕不另行通知。有關住客會所及康樂設施之資料 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賣方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 d) 住客會所並不會提供任何餐飲服務及含酒精飲品。 e ) 住客會所及康樂設施可能需要收費。
Let’s Swim 游.閒
上述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於批准圖則之名稱如下:Let’s Swim 游.閒 = POOL
設計概念圖經電腦編輯修飾處理,並非說明發展項目相關部分最後完成之面貌。相關設計概念圖中所示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任何其他部分所有裝置、裝修物料、設備、設施、燈飾、家具、陳設、擺設、植物、園景及相類似者均純屬畫家之想像,僅供參考,未必會於發展項目內提供,亦未必反映發展項目、住客會所、康樂設施或其相關部分實際狀況。設計概念圖並非顯示發展項目任何部分之景觀或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相關設計概念圖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 述、承諾或保證。
註:
a) 賣方保留權利不時改動建築圖則及其他圖則,發展項目設計以有關政府部門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準。 b) 賣方保留權利更改及/或以其他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代替本廣告/宣傳資料內所述的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 c) 住客會所及康樂設施名稱待定,所有名稱未必與會所日後啟用時的設施名稱相同。住客會所及康樂設施於入伙時未必能即時啟用。部分設施及/或服務的使用或操作可能不時更改並受制於政府有關部門發出之同意書或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法則、批地文件、公契條款、會所使用守則及現場環境狀況。賣方保留權利增減住客會所、康樂設施及其他設施及修改其設計及用途,並恕不另行通知。有關住客會所及康樂設施之資料 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賣方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 d) 住客會所並不會提供任何餐飲服務及含酒精飲品。 e ) 住客會所及康樂設施可能需要收費。
設計概念圖經電腦編輯修飾處理,並非說明發展項目相關部分最後完成之面貌。相關設計概念圖中所示發展項目或任何其他部分所有裝置、裝修物料、設備、設施、燈飾、家具、陳設、擺設及相類似者均純屬畫家之想像,僅供參考,未必會於發展項目內提供,亦未必反映發展項目或其相關部分實際狀況。設計概念圖並非顯示發展項目任何部分之景觀或周邊之建築物及環境。相關設計概念圖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 述、承諾或保證。